中德智能制造合作区项目(第二批)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德智能制造合作区项目已由******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500118-04-01-86239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二批)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综合保税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规划 R40-03/03-1 地块的占地约 184.96 亩,整个地块项目拟分为三批实施,本次招标的第二批新建整套机床装备厂房建筑面积12190.16平方米,办公配套建筑面积3902.27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6522.6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672.24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不含工艺设计)。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的所有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设计成果必须经过招标人认可且按规定审定后方可实施。设计过程需至少配备一名英语翻译。
(2)工程建设部分:包括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室内外装修、门窗栏杆、涂料保温、幕墙、电梯、空调、弱电智能化、绿化工程、室外环境、高压配电、燃气、供水、生化池、抗震支架等全部工作内容)、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等所有工作。
(3)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项目环评、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招标由项目业主和总承包人共同招标,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70日历天(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时间不计入该周期);
施工工期:29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第3.1.1款的资质要求,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负责施工的单位,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
******/yongchuan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
******/yongchuan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4-07 23:59:59(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4-09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
******/yongchuanweb/)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24 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
******/yongchuanweb/)上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
传真: |
|
******银行: |
|
******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