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421126-2025-00824
(二)项目名称:蕲春县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0824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0824要求,******有限公司拟就蕲春县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救助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加快补齐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短板,努力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我县兜底作用,根据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民政发【2023】3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社会救助对象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办函【2025】20号)要求,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府向第三方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三)项目预算:138.736万元 最高限价:138.736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6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有限公司(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新一路102-A号),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05@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为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加快补齐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全力推进政策落实,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现向第三方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对全县范围内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12442户、城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4780人),低保边缘家庭120户,共计17342户,入户排查评估,实际户数以核查当月数据为准。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蕲春县社会救助中心
地 址:蕲春县军休所三楼
联系人姓名:陈先生
联系电话:0713-******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新一路102-A号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13-******
","proBiddingProjectNumber":"421126-2025-00824